• 王海明.伦理学原理(第二版)[M].北京: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5.6

     

    书越来越贵,所幸借书开架十分方便,借来的书不知不觉堆得很高。最喜某日无课,梳洗毕,凭感觉择书三两本,怡怡然吃完早餐,便去自习室。读书或翻书有得,一日终了,便颇觉自喜。——这是我的幸福生活。纵然理想远去,未来不可期,幸福是这样平淡自足。

     

    王海明的《伦理学原理》是一本教材。借来翻是因为伦理学跟教育学关系密切,而且此书章目似颇有我感兴趣的内容。书多,则略读或快速阅读成为必然。而翻教材我有自行其是的一套。这种编得有内容的目录值得细读,我常常是抄一下卷次、章次,对书中大旨及思路留个印象,并留心一些陌生的术语和提法。教材通常适合略读或快速阅读,因为基本上是通常意义上的正确内容,章节分明,二元立论。然后循章节翻看有疑问和感兴趣的地方,略作笔记。只可惜我喜新厌旧,未能学钱钟书先生将笔记读薄。

     

    上中下卷分别是元伦理学、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。核心部分是规范伦理学,该卷又分为三篇:一,道德价值主体:社会为何制定道德;二,道德价值实体:伦理行为事实如何;三,道德价值与道德规范:伦理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。

     

    有这么几点收获:

    1.  幸福五要素是欲、才、力、命、德。幸福是欲望的满足,才指天资,力指努力,命指机遇,德指道德、德行。

    2.  贵生是善待自己的根本原则,其根本问题有神静形动,饮食有节,起居有常。我赞同。

    3.  七个道德规则是:诚实、自尊、谦虚、智慧、节制、勇敢、中庸。我最感兴趣的是中庸,读《中庸》还没读出个味来,倒是从此本中见到所引吴宓的解图有悟。“执一是必左、必右、必中;中庸是唯义是从,知利害而不顾,步步均正路,随时因应而得宜。”中庸绝不是形式上的中间主义,而是实质上的“择善而固执之”,是形式上的“时中”。

    4.  善分为内在善(目的善)和手段善(外在善);恶分为纯粹恶和必要恶。

    5.  伦理学是关于优良道德的科学,是关于道德价值的科学。

    6.  孙思邈的“十二少”:“少思少念少欲少事少语少笑少愁少乐少喜少怒少好少恶,行此十二少,养生之都契也。”另有,“人若劳于形,百病不能成”(小劳)。

    7.  书中云,道德他律论对,而自律论谬;在道德终极标准方面,功利主义对,而义务论谬。忍着某种理想主义被破坏,循观作者之论“功利主义”——在“功利主义表述的缺憾及其所遭受的诘难”中,其一总二分的标准曰,“增减每个人的利益总量”是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循的道德终极总标准;“无害一人地增进利益总量”是利益不相冲突的道德终极分标准;“最大利益净余额”是利益冲突的道德终极分标准。

    8.  有一个问题仍不太清楚,比较惭愧:本体论、认识论、真理论、规范论,是怎么划分的,具体意义如何。

  • 刘次林.幸福教育论[M].北京:人民教育出版社,2003 

     书中的人性论甚合我意。人性分为神的部分与人的部分,人又分为作为个人的人和作为社会的人。作为个人的人有生理的和心理的部分。相应地就有四种幸福观:神性幸福观、伦理幸福观、生理幸福观和心理幸福观。

    在作者看来,“人性与人的本质是同一个概念,人的本质是与人的现象相对而言的,人性是与非人性(如无机物性、有机物性、动物性、神性)相对而言的。” P.18 

    “全面的人性观相信在幸福问题上,人的生理幸福、心理幸福与伦理幸福是一种既相区别、又相联系,还相转化的辩证关系。”P.P.10-20

    “幸福是人性诸要素的‘平衡’和‘优势’的统一。”P.26

    “幸福是人性诸要素的‘质’和‘量’的统一。”P.27

    “幸福是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。”P.32

    “幸福感是主客体辩证统一时‘融合感’。”P.37 

    “这种情感教育自有它独立的课程。内容包括诸如冲动控制、愤怒调控、身处社会困境之时找出建设性的处理办法之类。”P.123

    “认知的目的不是停留在知道客体是什么,更根本的是要将这种知识内化到主体自身的情感体系和个性之中,只有成为了主体自身的价值、态度、信念的知识才能达到安顿自身情感的目的,也才是主体的真正知识。一切停留在情感、个性之外的知识对主体来说只是假知识。” P.123 

    “有教育经验的人不会不看到,当前教育中幸福的失落在一定程度上与师生敬畏感、好奇心和信仰的缺乏不无关系。”P.13